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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表彰2007—2008学年省、市级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的通知
各(院)系:
    根据云教德[2008]4号文件及玉教办[2008]11号文件精神,现将我院20072008学年评选推荐省级、市级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评选对象
评选表彰对象为20077月前玉溪师院在籍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。
二、评选名额
1、先班集体:省级 4个,市级1
2、三生:省级38名,市级12
3、优秀学生干部:省级10名,市级 4
4、优团干部:省级1名,市级8
三、评选方式
1、先进班集体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采取推荐申报制;
2、“三好学生”的评选由各(院)系按评选名额、条件、要求评比。
四、评选条件
1、先进班集体:有政治思想素质好,团结协作,以身作则,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;有朝气蓬勃,积极上进,助人为乐,遵纪守法,集体观念强,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;有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学风;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: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;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;曾经被评为市级、院级先进集体。评优学年(20069月-20077月)不得有违纪处分记录。
2、三好学生:参照玉溪师院学生手册中《学生先进个人评优奖励实施办法》有关条款评选。在此基础上,要求学生热爱所学专业,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;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,有健康的身体,良好的心理和意志品格;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,有团结协作精神,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实践活动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。个人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班级学年排名前5名,智育成绩班级学年排名前10名。
3、优秀学生团干部:见附件1
五、评选要求
1省、市级先进班集体:由各(院)系推荐1个单位申报,并上报申报材料,学院对各院系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择优评比。
2优秀学生(团)干部:由各(院)系推荐2名先进个人申报,并上报申报材料,由学院对申报材料核实后择优评比,具体评选要求见附件1。
3评选应面向全体学生,坚持标准,按照程序,进行公示。评选工作要体现民主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候选人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,通过民主评选产生,允许学生自荐参加评选。系上的候选人一经确定,须由系上公示三天后上报。
4省、市级的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申报表(或登记表)和事迹材料,学生个人评优推荐总表各一式二份(分别以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上报),于4月18前报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,逾期不报视为放弃。
5学院将对整个评优结果进行公示,不符合要求及弄虚作假者指标作废,并对负责部门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。
邮件地址:xuesheng@yxtc.net
其他事项
1、奖励办法及其他事项,按玉溪师范学院《学生手册》有关条款办理。
2、凡推荐上报学生须填写评优申报表或登记表(一式二份)。
3各(院)系、班级要充分利用评优表彰的机会,在学生中开展“争先创优”活动,弘扬正气,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集体观念,提高学生成才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积极营造勤学、爱学的学习氛围,在学生中塑造更多的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标兵班,不断推进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学风建设。
4、纸张统一按A4填写。
 
玉溪师院学生工作部
200848
时间:2008-04-10 09:28 作者:liul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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